4/29/09

喜歡

如果喜歡ㄧ個人,就會一直想做這樣的事:
空下來的時候就會一直想打電話給你、msn給你,只是爲了跟你說些無關緊要的話。
可以不顧姿態、叨叨絮絮的把最沒用的ㄧ面告訴你。
持續把你加到各種可以看到我的管道上去,不讓你有ㄧ絲絲因為工作忙碌而忘記我的機會。
持續做各種先低頭的事 - 會先丟訊息給你,先打電話給你,先約你的時間,先跟你道歉,先說我愛你,絲毫不在意什麼身價、面子、行情。
明明氣得半死發誓再也不主動打電話、msn給你,撐不了多久就會生氣的問你「爲什麼你都沒有打給我!」
收到吵架後寄來的轉寄信,會沾沾自喜以為這是因為你說不出對不起的另ㄧ種道歉方法,結果發現自己想太多。
收到生日禮物和生日快樂信,會以為這輩子你只有對我這麼好,因此沉浸在自己愉悅的幻想中。
偶爾收到msn離線留言,會以為你在上班忙碌的時候、做某件事的時候想到我,因此覺得很高興。

喜歡ㄧ個人這種事情,好像不會因為年齡變大而有本質上的改變。
唯一的改變就是受到「規則女郎」的影響 -- 改變主動找你的習慣、養成在路上爲了不讓你看到我哭掉頭就走的習慣,養成要讓你覺得「其實我沒有這麼喜歡你、愛你,其實我好獨立、好忙碌、我的生活好多采多姿」的習慣 -- 然後你才會一直喜歡我、愛我。

1 comment:

Anonymous said...

I like this passage very much. Thank you